
各设区市总工会、应急管理局、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总工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省直机关工会,各省级产业(系统)工会,省总工会直属企业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发挥广大职工群众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防治危害的重要作用,推动我省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全国总工会、应急管理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2026年度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总工字〔2025〕28号)精神,省总工会、省应急管理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以“筑牢安康防线,共促治本攻坚”为主题,在全省开展2025-2026年度全省“安康杯”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全国总工会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守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持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推动参赛单位和参赛职工数逐年增长,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改善作业场所安全生产和公共卫生条件,加强安全文化宣传和职工安全知识普及教育,积极提升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为福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竞赛组织
全省范围内的各类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可参与本次竞赛活动,以生产经营单位为参赛单位,按照属地、产行业系统等隶属关系,通过“职工之家”APP“劳动保护”模块报名参赛,线上线下组织开展活动,并将活动情况及时上传“职工之家”APP获得积分(具体积分办法见附件1)。本次竞赛以城镇燃气、矿山、建筑、交通运输、石油化工、电力等传统高危行业作为重点领域,以一线职工、农民工特别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作为重点对象,鼓励并支持各地、各行业(系统)、各相关单位面向实际需求,广泛深入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
各级竞赛组委会将按照竞赛活动的方法和步骤,对参赛单位进行严格考核和评价。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扬,并推荐参加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的评选。其中,参评全国优胜单位的积分不低于90分。
三、竞赛内容
各参赛单位重点围绕以下十项行动,开展群众性竞赛活动。
(一)职工安全健康普法科普行动。围绕普及《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以及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知识以多种方式开展活动。
(二)职工安全健康素质培训行动。运用数智化手段开展线上培训,依托企业、院校、培训机构等开展线下培训。
(三)职工应急演练行动。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消防疏散演练,不定期检查消防系统和逃生通道。
(四)职工安全文化作品展播行动。组织举办职工安全文化和职业健康微视频大赛、宣传海报征集、征文等活动,鼓励职工创作、展示安全文化作品,营造良好氛围。
(五)职工安康家庭行动。组织动员职工及其家属书写“安全微家书”、分享安全故事、给家人安全承诺等,有条件的举办开放日邀请家属参观场所、参与监督。
(六)安全生产吹哨人行动。组织职工围绕本单位安全生产开展“隐患随手拍”“安全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七)班组安全建设行动。健全完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开好班前会、做好交接班,强化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和教育培训,开展安全技术革新。
(八)劳动保护典型选树行动。发现和培育先进典型,在本单位内部通报表扬优秀个人、优秀班组、典型经验等,做好示范推广,积极向各级组委会推报好做法好案例。
(九)工会劳动保护监督行动。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围绕安全生产职工监督、事故隐患职工知情、岗位风险职工清楚、职工安全培训到位、职工安全防护到位、职工职业健康检查等基础性工作开展监督,每季度记录一次本单位监督情况,推动解决问题。
(十)安全共建行动。积极推动单位之间开展安全帮扶、结对共建,打造一批安全共建单位,带动产业链、上下游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普遍提高安全管理和安全文化建设水平。
鼓励各参赛单位立足行业和单位实际开展上述“十项行动”外的特色活动。各级竞赛组委会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竞赛活动,如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能比武等,激发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应成立由工会、应急管理部门和卫健部门组成的“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制定本地区、本产行业竞赛实施方案,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和保障。
(二)注重分类指导。各级竞赛组委会要加强对竞赛活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不定期下基层了解竞赛活动开展情况,重点察看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组织职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强化安全文化和安全班组建设,推动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民主管理等工作,提高竞赛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宣传竞赛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组织发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中小微企业等参赛,动员更多职工参与到活动中来。积极培育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通过媒体官宣等形式,宣传竞赛活动和典型经验,发挥引领作用,扩大社会影响。
各级“安康杯”竞赛组委会要按照竞赛活动的方法步骤和内容要求,及时将本地区、本系统所属单位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情况、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反馈给省“安康杯”竞赛组委会。信息报送情况将作为“安康杯”竞赛通报表扬的参考因素。县(市、区)以上组委会按《福建省“安康杯”竞赛组委会考核标准》(附件2)考核,参赛企业按《福建省“安康杯”竞赛考核评分表》(附件3)考核,年度通报表扬需提供支撑材料。省级“安康杯”竞赛活动报名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15日,相关组委会需在报名截止后10天内将汇总表(附件4)报送省“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总工会劳动和经技工作部)。
联系人:陈青、陈畅欣,联系电话:0591-87918137、0591-87737023,电子邮箱:fjszghldb@163.com。
附件:
1.“安康杯”竞赛活动参赛单位积分办法
2.福建省“安康杯”竞赛组委会考核标准
3.福建省“安康杯”竞赛考核评分表
4.参赛企业报名汇总表
福建省总工会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