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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文件

闽工办〔2020〕25号

关于寻找2020年
“职工最美家庭”的通知

2020-04-16      字号: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部分省级产业(系统)工会:

近年来,全省广大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践行新时代家庭观、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涌现出一大批先进职工家庭典型。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奋战疫情防控,展现出忠诚履职、舍小家为大家的家国情怀和相亲相爱、守望相助的传统美德,书写了可歌可泣的战“疫”故事。为激励更多职工在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新贡献,省总工会决定继续开展寻找“职工最美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寻找2020年“职工最美家庭”

    (一)寻找标准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好;夫妻和睦,孝老爱亲好;学习进取,科学教子好;邻里融洽,友爱互助好;文明卫生清洁家园好;爱岗敬业,工作业绩好。特别是积极参与和支持疫情防控,在医疗救治、疾病防控、科研攻关、后勤保障、社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志愿服务、复工复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受到群众普遍认可的职工家庭典型。

    (二)推荐名额

采取差额推荐方式,鼓励各单位多推荐。

 (三)寻找程序

    1.组织发动阶段(4月底前)

下发通知,层层发动广大职工及其家庭踊跃自荐、相互推荐。

    2.寻找提名阶段(5月上旬)

通过组织推荐、家庭自荐等方式,面向基层寻找“职工最美家庭”

    3.宣传展示阶段(6月中旬)

在主流媒体揭晓全省“职工最美家庭”,广泛宣传、生动讲述“职工最美家庭”故事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家庭文明建设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是营造良好社会风气的重要支撑。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实施,对候选家庭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家庭事迹突出、材料真实,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群众认可。

    (二)面向基层职工。以各级工会和有关单位推荐为主,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自下而上、民主评议、集体研究、逐级推荐,将本地区、本单位中最优秀、最具典型性的职工家庭推选出来,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在夫妻双方所属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三)注重宣传倡导。充分运用各类主流媒体和新媒体,讲好职工最美家庭的感人故事,引领广大女职工在家庭文明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在全社会激发正能量、弘扬真善美,营造万众一心阻击疫情和投身新福建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材料报送

各推荐单位按要求报送以下相关材料

    (一)“职工最美家庭”登记表一式叁份,候选家庭汇总表一式一份。

   (二)“职工最美家庭”500字左右事迹材料(电子版,doc格式,突出职工家庭如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以及防抗疫情中的生动事迹),用于宣传展示。

 (三)不同场景的家庭成员全家福2张(jpg格式,文件不小于2M)。

    上述材料请各单位审核把关,电子版统一按推荐单位和家庭夫妻双方姓名命名文件夹(例如:福州——张三、李丽家庭),打包压缩后于5月6日前报送。推荐为福建省抗疫最美家庭的候选家庭,同时填写福建省抗疫最美家庭推荐表(附件4),电子版于4月22日前报送。 

附件:1.“职工最美家庭”推荐计划表

     2.“职工最美家庭”登记表

     3.“职工最美家庭”候选家庭汇总表

4.福建省抗疫最美家庭推荐表

                                        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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