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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闽直工会字〔2022〕9号

关于支持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组织开展
职工疗休养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2-05-19 11:30 来源:省直工会

省直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

  根据省总工会、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文旅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闽工〔2022〕7号)精神,近日,省直工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拓展省直机关职工疗休养活动的若干意见》(闽直工会〔2022〕12号),着力推动省直机关实施“职工疗休养‘福见’行动”,助力文化强省和全域生态旅游省建设。为贯彻以上文件精神,经研究,省直工会将下拨专项资金,支持省直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现就专项资金申报和使用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工会组织关系隶属省直工会,按时上缴工会会费,并报名参加第十三期医疗互助活动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

  二、参加人员

  1.参加疗休养人员为各单位一线岗位职工(指在职干部职工及各类用工形式人员),重点是工作负荷重、加班加点多、临时性应急性任务多的工作人员,以及各类先进人物和近几年完成对口支援任务的工作人员(见附件3)。

  2.以厅局为单位进行申报,申报人员数量在20-80人之间(不包括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按照闽工〔2022〕7号文件规定比例安排,职工参加疗休养的次数原则上每人每年不超过一次,参加人员应覆盖所属各基层工会。

  3.参加疗休养的职工和工作人员,其所占用的时间,不冲抵国务院规定的职工年休假假期。

  三、具体安排

  1.时间:申报的疗休养活动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疗休养活动省内每期不超过5天(含报到、返程时间),跨省(区、市)每期不超过7天(含报到、返程时间),基层工会可以结合单位职工、业务工作等实际情况,分批或就地就近开展少于5天的疗休养活动。

  2.地点:职工疗休养活动原则上在省市县三级工会命名挂牌的职工疗休养基地开展(具体参见附件5),每期只能选择一个疗休养基地,应优先选择23个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原中央苏区县(市、区))范围内的疗休养基地。可适当向周边省份和福建对口支援(帮扶、合作)地区省级总工会命名挂牌的职工疗休养基地拓展。

  3.行程、活动内容:由各单位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闽工〔2022〕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拓展省直机关职工疗休养活动的若干意见》(闽直工会〔2022〕12号)文件相关规定自行选择安排行程,具体活动由各单位自行组织。

  四、经费开支

  1.根据《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闽工办〔2022〕31号)精神,省直工会统筹省总工会下拨的专项资金(200元/人·天),按600元/人·天标准给予全额补助,最多补助5天。实际行程少于5天,按实际天数申请补助。跨省(区、市)超过5天的疗休养活动,不足部分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2.各单位实行“先申请后补助”的原则,同一单位全年仅可申请一次疗休养专项资金补助。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关于进一步深化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闽工〔2022〕7号)文件执行。资金列入“上级补助收入——专项补助”科目核算。

  3.报销时须附参加人员签到表、活动协议、活动行程安排、费用明细和发票等原始资料。

  五、组织管理

  1.需要申报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请于5月25日前填写《省直机关职工疗休养专项资金补助申报表》(附件1)、《省直机关职工参加疗休养活动人员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材料报省直工会权益部。邮箱:hd1189szghkjgw@fjjgdj.gov.cn,传真:0591-87604681;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89号凯捷大厦11层,省直工会权益部。

  2.省直工会审核通过后,将疗休养活动补助专款拨到各单位工会账户,由各单位按要求安排支出,办好报销手续。

  3.疗休养活动结束后,应在参加疗休养活动的职工中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将《2022年省直机关职工疗休养活动满意度汇总表》(附件4)报省直工会权益部。

  4.各单位组织疗休养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我省实施办法、经费支出管理等纪律规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严格请假制度,严禁私自外出、携带亲友。严禁擅自组织疗休养活动以外的其他活动。要确保生命财产安全,购买具有一定抵抗风险能力的商业保险。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事宜,请与省直工会权益部联系,联系人:刘燕、江伟;电话:87574418,87541778。

  附件:1.省直机关职工疗休养专项资金补助申报表;

      2.省直机关职工参加疗休养活动人员汇总表;

      3.参加省直机关职工疗休养重点对象;

      4.2022年省直机关职工疗休养活动满意度汇总表;

      5.福建省市县三级职工疗休养基地一览表。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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