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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闽直工会〔2022〕2号

关于聚焦为我省经济“开门红”建功立业
选树一批省直机关“五一劳动奖”的通知
日期:2022-02-14 17:18 来源: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省直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激励省直机关广大职工为我省经济“开门红”建功立业,在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中争创一流,现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党旗在飘扬、奋力‘开门红’”活动的通知》和省总工会《关于实施“六大专项行动”助力“开门红”的通知》精神,就聚焦为我省经济“开门红”建功立业、选树一批省直机关“五一劳动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为“开门红”建功立业的责任担当

  团结带领广大职工为经济建设建功立业,是工会组织的职责所在、使命所在,也是工会工作的主题所在、作为所在。省直机关各级工会要深刻认识稳增长是2022年我省经济工作的头等大事;深刻认识奋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稳”“开门红”是贯彻中央关于新一年经济工作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深刻认识“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是推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深刻认识省直机关的重要作用和重大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增强责任使命,自觉把服务“开门红”、助推“稳增长”作为新一年工会工作头等大事,以争创“五一劳动奖”为抓手,深入开展建功立业活动,激励广大职工只争朝夕、踔厉奋进,为实现“一季度开门红、二季度结果好、三季度态势稳、四季度冲劲足”,全面推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上下联动,抓实“五一劳动奖”创建工作

  (一)整体推进。要组织推动整个单位积极争创“五一劳动奖状”、单位内设处室积极争创“五一先锋号”、干部职工个人积极争创“五一劳动奖章”,形成上下联动、共创一流的整体合力。

  (二)突出重点。要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谋划推进争创工作。(1)按照省里确定的一季度经济指标,出台推动“开门红”政策对策,细化稳增长、扩投资、出消费的具体措施。(2)围绕省里确定的产业、基础设施、民生等方面重大项目,结合实际形成项目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压茬推进,确保件件落地落实。(3)按照稳企稳岗、增产增效的要求,对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推动“放管服”改革,主动靠前服务、做好要素保障。(4)做大做强做优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四大经济”。

  (三)开展竞赛。要紧扣本单位推进“开门红”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和党组(党委)提出的思路措施,组织形式多样的劳动和技能竞赛,开展建言献策活动,激发广大职工的干劲热情。劳动和技能竞赛的组织实施按省直工会〔2019〕15号《实施意见》执行。

  三、突出导向,做好选树“五一劳动奖”工作

  (一)坚持好中选优。省直工会将在各单位争创基础上,于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选树表扬一批“省直机关五一劳动奖”,其中五一劳动奖状20个、五一先锋号40个(其中行政服务中心等办事服务窗口单列10个)、五一劳动奖章50名。

  (二)区分范围对象。五一劳动奖状的推荐对象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五一先锋号的推荐对象为单位内设处室及各类项目、团队、工作专班等,五一劳动奖章的推荐对象为干部职工个人。

  (三)把握条件标准。(1)主要推荐在落实“开门红”各项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在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注重向一线的单位和重点岗位倾斜。(2)厅局级单位作为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对象的,其“开门红”工作应有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及相关情形。(3)一个厅局直属(机关)工会推荐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先锋号,原则上均不超过1个(名)。(4)近年来已经获得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的,原则上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四)明确推荐程序。(1)基层工会经集体研究提出推荐初步名单,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并征求同级纪检组织意见后,报厅局直属(机关)工会。(2)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对初步名单进行汇总、审核,经集体研究提出推荐名单,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后,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3)推荐名单由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4)推荐名单报厅局党组(党委)同意后,分别填报《省直机关“五一劳动奖状”推荐表》《省直机关“五一先锋号”推荐表》《省直机关“五一劳动奖章”推荐表》(分别见附件1、2、3)。(5)三份《推荐表》(一式两份)于4月15日前报省直工会劳动部,同时把电子文档发到hd1189szghkjgw@fjjgdj.gov.cn邮箱。

  (五)认真审核筛选。省直工会通过一定方式对厅局直属(机关)工会报来的推荐名单进行核实、了解,经集体研究提出选树名单,报省直机关工委研究同意后给予通报表扬。

  (六)上报表彰对象。省直工会将从通报表扬名单中,择优向省总工会推荐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先锋号表彰对象。

  四、精心组织,促进创建与选树相辅相成、取得实效

  (一)抓好学习、广泛动员。要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大要求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学习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两会”精神,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开门红”决策部署和党组(党委)工作部署,激发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精气神。厅局直属(机关)工会要召开所属基层工会负责人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工委、省总工会《通知》精神,按照本《通知》要求,研究提出为“开门红”建功立业的措施办法。

  (二)跟踪了解、宣传推广。要深入业务处室、所属单位,深入服务窗口、一线岗位,了解干部职工为“开门红”奋斗拼搏的情况,总结、宣传他们的业绩、贡献,把创建、选树五一劳动奖的功夫下在平时。有特色、有亮点的工作可随时推荐给省直工会。省直工会将通过网站、公众号进行宣传、推广,营造激励先进、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保障、关怀激励。要关心加班加点多、工作任务重、心理压力大的干部职工,做好身体患病、生活困难职工的走访慰问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积极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优先安排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连续作战或周末节假日无法正常休息的职工参加。经费有困难的,可在今年上半年前向省直工会申请经费补助(经费补助通知另发)。

  本《通知》在福建省直机关工会网站(www.fjszgh.gov.cn)、公众号同时发布,相关文件及表格可从网站有关栏目中下载。省直工会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89号凯捷大厦11层,联系人:郭璐,联系电话:87808267。

  附:1.《省直机关五一劳动奖状推荐表》

     2.《省直机关五一先锋号推荐表》

    3.《省直机关五一劳动奖章推荐表》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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