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直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
为推动省直机关各级工会进一步建好职工书屋,发挥职工书屋在加强职工思想政治教育、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的积极作用,根据《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对下补助工会经费的实施办法》(闽直工会〔2018〕13号)文件规定和2026年省直工会年度工作安排,现就申报2026年“职工书屋”专项经费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厅局直属单位基层工会独立建设、独立管理的职工书屋。
二、补助条件
(一)具备实体书屋。按照建设有场地、管理有制度、使用有计划、阅读有组织、学习有成果、藏书有更新、日常有管理、定期有活动、活动有特色、长期有作用的标准进行建设。
(二)具有特色品牌。以职工书屋为平台,常态化开展各类线上线下读书学习活动,拓宽阅读和交流渠道,打造富有单位特色的读书品牌。
(三)经验交流及时。充分利用本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职工书屋建设动态,或积极向省直工会报送职工书屋建设成效的宣传信息。
三、补助标准
每个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含厅局直属单位基层工会)申请补助的职工书屋一般不超过2个;每个职工书屋补助金额一般不低于1万元、不超过2万元。
四、申请程序和时间
(一)基层工会填写《省直机关职工书屋建设经费补助申请表》(见附件),报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审核、把关。
(二)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对所属基层工会的申请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于7月24日(星期五)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申请表挂号交换至省直工会(交换号23,署名黄琳瑾同志收),或邮寄至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89号凯捷大厦11层省直工会;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HD1189SZGHKJGW@FJJGDJ.GOV.CN。本通知可在省直工会网站“通知公告”专栏查询。
(三)省直工会对申报的补助进行审核,确定补助金额,并将补助金直接拨到基层工会账户。
五、有关事项
(一)请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做好组织申请、审核把关和汇总上报工作。
(二)补助经费要严格遵守工会经费开支管理规定,加强审计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补助资金效能,推动各单位职工书屋建设规范化。
(三)收到补助经费的基层工会,要及时将开展职工书屋建设相关情况(含照片)报省直工会宣教部。
(四)未尽事宜,请与省直工会宣教部联系,联系人:黄琳瑾,联系电话:0591-87553297。
附件:省直机关职工书屋建设经费补助申请表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