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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闽直工会〔2021〕4号

关于推荐2021年福建省五一劳动奖
和工人(五一)先锋号的通知
日期:2021-03-01 16:31 来源: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省直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

近日,省总工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推荐评选2021年福建省五一劳动奖和工人(五一)先锋号的通知》(闽工办〔2021〕6号),决定于今年“五一”节前夕,评选表彰一批为新福建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别授予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统称五一劳动奖)和工人(五一)先锋号。现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对象

今年省总工会分配给省直机关省五一劳动奖状4个、省五一劳动奖章9、省工人(五一)先锋号10个。

省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对象为机关、企业、事业等法人单位;省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为上述单位的在职员工;省工人(五一)先锋号推荐对象为上述单位所属的处(科)室、班组、窗口服务单位等部门。已经获得省五一劳动奖和省工人(五一)先锋号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再重复授予。

二、推荐条件和要求

(一)推荐条件:省五一劳动奖和省工人(五一)先锋号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并在以下某一方面作出突出贡献:(1)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坚持创新,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3)发展实体经济,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4)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5)实施乡村振兴和协调发展战略,推动新型城镇化、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发展;(6)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7)绿色低碳发展,污染防治攻坚;(8)推进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9)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助力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建设、科技攻关和安全生产;(10)其他。

(二)推荐要求:

1.推荐对象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向在新福建建设中承担重大任务、重点项目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倾斜;向业绩优异、贡献突出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倾斜;向工作条件艰苦、工作压力大的一线岗位和职工倾斜。优先推荐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

2.推荐对象具有相应的荣誉基础。主要指单位、部门或个人工作受到省级及以上部门表彰的综合性荣誉,以及工会系统的地市级及以上荣誉,并取得荣誉证书的。

3.基层单位申报省五一劳动奖状、或其党政负责人推荐省五一劳动奖章的,须工会组织健全,领导班子团结有力。

4.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原则上不作为推荐对象;推荐参评省五一劳动奖状的,该单位负责人、工会主席不作为省五一劳动奖章的推荐人选。

5.有下列情之一的单位及其负责人不作为推荐对象:(1)未按规定上缴工会经费;(2)无故不参加省直机关医疗互助活动;(3)未组建工会,或未开展建家工作、未落实职代会制度;(4)单位及其负责人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受到处分、追责或通报;(5)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拖欠职工工资欠交职工保险劳动关系不和谐,严重失信的;(6)省总工会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详见省直机关工会网站(网址:fjszgh.gov.cn)“上级精神”栏目。

三、推荐办法和程序

1.民主推荐。推荐工作要采取自下而上、优中选优、层层选拔的方式进行。基层工会在征得本单位党政领导同意后,按以下程序组织推荐:(1)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职代会闭会期间则由职代会授权的职代会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基层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提出推荐名单;(3)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后报主管厅局直属(机关)工会。

2.把关汇总。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对本级机关工会及直属单位基层工会报送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把关:(1)对照条件和要求严格把关,对事迹不突出特别是不具备相应荣誉基础、违反限制条件对象,要认真审核调整;(2)对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或推荐材料不完整的,要退回重;(3)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召开委员会,集体研究后,确定推荐名单;(4)分别征求厅局直属(机关)党委和厅局分管领导意见后,向省直工会上报推荐名单(含排序)

3.进行公示。实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审查及所在单位、省直机关、全省三级公示。推荐对象须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严格审核。推荐对象经省总工会初审通过后,须经政法、组织人事、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签署意见。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1.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要尽快将本通知转发到各直属单位基层工会,发动基层工会踊跃申报,并认真做好把关汇总工作;主管厅局未成立直属工会的,由厅局机关工会代为履行直属工会职责。

    2.推荐省五一劳动奖状和奖章的,请填写《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初审表》、《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初审表》(一式2份),并在表格左上角“单位名称”处加盖基层工会和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公章推荐省工人(五一)先锋号的,请申报单位自行先“福建省总工会网站”(网址:www.fj12351.cn)“职工服务”栏目的“福建省工人先锋号网上申报平台”中,进行网络填报,再向省直工会报送《福建省工人(五一)先锋号推荐初审表》(加盖公章)

    3.请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312日(星期)之前将以上三类推荐对象的纸质材料,送到省直工会劳动部,同时将表格材料电子发送到省直工会邮箱hd1189szghkjgw@fjjgdj.gov.cn。待省直工会研究并上报省总工会初审通过后,再填写推荐审批表和签署意见表。

本通知同时在福建省直机关工会网站(www.fjszgh.gov.cn发布,相关文件及表格请从网站下载。省直工会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89号凯捷大厦11层,联系人:郭  璐,联系电话:87541778,传真:87604681。

             

附:1.《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初审表》

2.《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初审表》

3.《福建省工人(五一)先锋号推荐初审表》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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