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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闽直工会〔2022〕19号

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直机关职工书屋建设的通知
日期:2022-05-11 16:02 来源:省直工会

省直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

  为深化《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工程五年规划(2019一2023年)》文件精神落实,推动省直机关职工书屋建设全面深度覆盖。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做好2022年度省直机关职工书屋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通过深化职工书屋建设创新发展,加强省直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理想信念,激发奋进力量,促进省直机关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具体内容

  (一)评选一批示范书屋

  1.数量规模。以提升书屋建设为原则,作用发挥明显为标准,综合各单位申报情况,评选20家“省直机关职工书屋示范点”。省直工会将为获评单位颁发牌匾,下拨专项资金,进一步深化职工书屋建设。资金可用于购置相关书籍、设施设备或开展各类读书活动。

  2.申报条件。

  (1)具备实体书屋。按照建设有场地、管理有制度、使用有计划、阅读有组织、学习有成果、藏书有更新、日常有人管、定期有活动、活动有特色、长期有作用的“十有”标准进行建设。

  (2)具有特色品牌。以职工书屋为平台,开展各类读书学习活动,拓宽阅读和交流渠道,打造富有单位特色的读书品牌。

  (3)经验交流及时。能够积极向省直工会网站、微信公众号报送信息,宣传职工书屋建设中的典型经验。

  (二)建设一批特色书屋

  1.数量规模。培育40家意向建设特色“流动书屋”的单位,配发特色书屋标识,下拨专项经费,用以购置书架、书籍。

  2.建设目标。

  (1)充分利用现有办公条件,创新职工书屋建设形式,各单位为工会小组统一配置小型书架,统筹管理,充分发挥流动书屋作用。

  (2)施行“一小组一书架、一季度一流动”管理模式,盘活图书资源,尽可能为职工阅读提供便利。

  (3)常态化举办读书分享、学习讲堂等活动,及时选树宣传读书学习先进个人,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三、申报办法

  (一)关注“屏山e家”微信公众号,关键字输入“职工书屋示范点”或“特色职工书屋”,根据提示信息提交申请材料。

  (二)每个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含厅局直属单位基层工会)可申报示范书屋及特色书屋各不超过1个,基层工会需报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省直工会。

  (三)2022年5月25日截止申报,逾期未报视为放弃。具体事宜请与省直工会宣教部联系,联系人:黄琳瑾,电话:0591-87808267。

  四、相关要求

  (一)省直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的高度出发,把职工书屋建设作为机关文化建设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实抓好,真正把职工书屋打造成为学习文化、增长知识、提升素质的“精神家园”。

  (二)建设富有单位特色的职工书屋品牌,注重发挥职工主体作用,丰富读书活动内容,进一步增强职工书屋的吸引力、凝聚力、感召力。

  (三)各单位机关工会要严格遵守工会经费开支管理规定,用好用足职工书屋建设专项经费,合理增加书源、更新设备,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省直机关职工书屋示范点申报表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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