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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工会对深入实施“两个工程”作出部署
日期:2016-06-15 00:19 来源:本网

  (2016年6月14日)

  

        日前,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落实闽委发﹝2015﹞22号文件深入实施“两个工程”的通知》(闽工﹝2016﹞68号),强调要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5﹞22号),深入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和“职工温暖工程”(简称“两个工程”),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广大职工的主人翁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职工更好地位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和新福建建设建功立业。

  《通知》要求,要深入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广泛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帮助职工提升技术技能,更好地发挥主力军作用。一是组织职工技能竞赛。围绕龙头产业、支柱产业,综合考虑竞赛的行业范围、技术含量、参赛面、影响力等因素,抓好组织实施。二是组织“五小”(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小设计、小建议)创新大赛,引导广大职工从身边工作做起,从岗位小事做起,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是举办职工技术技能培训。采取短期培训、购买培训、网程教育等形式,举办多工种、实用性订单式技术技能培训。四是开展“名师带高徒”活动。以劳模工作室为依托,以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为主体,开展与普通工人结对传帮带活动。五是建立职工技能晋级奖励制度,每年对晋升技师、高级技师的职工给予相应的奖励。

  《通知》提出,要深入实施职工温暖工程,完善制度设计,加强资金投入,整合工作品牌,创新服务手段,加快打造面向广大普通职工、以精准服务为特点的规范化、可持续的职工温暖工程,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职工群众的心坎上。一是完善医疗互助。积极推行“大病补助”制度,逐步降低“大病补助”门槛,提高补助标准,不断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参与面。二是改进劳模服务。加强和改进劳模宣传、慰问、疗休养、学习进修等工作,建立困难劳模帮扶制度。三是加强困难职工帮扶。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加大经费投入,实现“应建尽建、应帮尽帮”。四是开展“四送温暖”活动,组织实施“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活动,切实为职工排忧解难。五是做好职工法律援助。为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代理等服务,实现法律援助“全程帮”。六是组织一线职工疗休养。组织艰苦岗位一线职工参加免费疗休养,不断改进管理和服务。七是推进职工文化建设。支持建设职工文化阵地,培育职工文化团队和职工文化品牌,开展送文化活动。八是开展女职工关爱行动。实施具有工会特色、女职工特点的困难帮扶、职业健康、就业服务、心理关怀、婚恋服务等特殊关怀活动。九是服务扶贫开发重点县工会建设。

  (摘自省总工会《关于落实闽委发﹝2015﹞22号文件深入实施“两个工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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