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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闽直工会〔2021〕17号

关于开展省直机关基层工会
“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05-27 09:51 来源: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省直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各基层工会

  推进省直机关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基础、激活基层提高工会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根据省总工会的部署要求和《2021年省直机关工会工作要点》安排,就开展“组织建设年”活动通知如下。

  一、明确总体要求

  开展省直机关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年”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强化“大抓基层”鲜明工作导向,深入贯彻《工会法》《工会章程》《机关工会工作暂行条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等制度规范,系统研究解决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中各种不规范、不落实问题,做到组织体系合理、会员情况清晰、领导班子健全、工作制度健全、档案资料完整,切实增强基层工会的组织力、影响力,更好地团结广大职工在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福建篇章中建功立业,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明确主要任务

  1.抓组织体系。按照党组织体系与工会组织体系总体一致的原则,优化工会组织设置,理顺组织关系隶属。会员人数25人以上的单位,应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单位内部处(科)室对照党支部(或党小组)的划分,设置工会小组。厅局所属单位不具备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条件的,可加入上级单位工会,并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工会小组或分工会。厅局单位所属基层工会超过三个、会员人数较多的,应成立直属机关工会,对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会工作实施统一管理。要按照《省直机关基层工会组建、更名和撤并工作规范》要求,规范做好组建、撤销、合并和组织隶属关系调整工作。各级工会要按规定进行法人资格登记,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独立核算

  2.抓会籍管理。抓好职工入会工作,做到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用工形式职工100%入会按规定做好劳务派遣工以及服务员、保安员入会工作。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会籍管理办法》、《关于修改<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和<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有关内容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职工入会申请、会员登记、会员证(到省直工会领取,今后凭会员证参加省直工会组织的活动)发放、调入调出会员会籍转移、会籍保留和取消等工作。会员登记表、会员证缺失的老会员,应及时予以补登或补发。各基层工会应在10月前完成一次全面补登、补发工作,确保每人一表、一证,形成会员档案,实施动态管理

  3.抓换届改选。各级工会要对本届届期进行自查,凡已经到期的,应按照《福建省直机关基层工会换届工作规范》要求,抓好换届工作,不得无故延迟换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以下简称“三委”)成员特别是主席、副主席和经审委主任、女工委主任届中出缺的,应及时进行补选,确保班子完整、有人办事。鼓励同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参选工会“三委”委员,积极推动机关党务干部与工会干部交叉任职。

  4.抓制度落实。建立健全会员(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员(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切实保障会员(职工)知情权、选举权、参与权、监督权。分别制定“三委”工作规则,健全集体议事、民主决策、分工负责、请示汇报等日常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建立健全重要事项向党组织请示汇报制度,凡落实上级部署、代表大会方案、负责人人选、年度计划、重大活动安排等应提请党组织研究同意

  5.抓队伍建设。贯彻《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精神,按照不低于职工总数千分之三的比例配备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编制内无法保证的,可探索通过社会化聘用方式解决。按规定确定工会财务人员,确保人员固定、专人负责。加强对新进工会“三委”员、工会小组长和“工代会”“职代会”代表的培训,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应建立常态化的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做到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新任干部及时培训

  6.抓基础台账。各级工会应建立健全工会基本情况登记表、工会小组(分工会)情况登记表、会员花名册、会员代表大会代表花名册、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花名册、工会干部花名册、所获工会荣誉(含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情况一览表等表册(参考式样将陆续在“福建省直机关工会”网站下载区发布),做到对本工会各方面主要情况心中有数。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要收集保存所属基层工会的主要台账资料,对各基层工会管辖范围、会员数量、工会届期、“三委”成员配备、所获重要荣誉等情况心中有数。各级工会应建立工会工作档案,作为单位档案一部分,纳入统一管理,重要台账、收发文以及会议、文件等纸质和电子资料及时造册或刻盘存档、保存完整。

  三、组织实施

  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开展“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重要现实意义,将其作为今年重点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为工会工作发挥更大作用奠定基础、提供保障。

  1.坚持党的领导。各级工会要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主动向党组(党委)、同级党组织汇报活动的思路、任务、措施,以取得支持、指导。要推动“组织建设年”活动纳入今年“党建带工建”的重点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组织业务学习。把工会业务知识学习培训贯穿活动始终。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安排自学等方式,组织基层工会“三委”成员和工会小组长等专兼职工会干部认真学习有关法规政策陆续在“福建省直机关工会”网站“法规制度”栏发布

  3.逐项对照落实。认真比对以上“六个抓”的主要任务,开展工作检查,已做到的要进一步巩固提升,未做到的建立问题清单、及时补缺整改。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基层工会应于10月29日前填报省直机关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年活动情况汇总表》。

  4.强化督促指导。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在抓好本级工作的同时,要深入所属基层工会开展调研指导,帮助解决突出问题。省直工会将有重点地深入一些厅局和基层工会开展调研督促。

  5.抓好成果运用着眼于今后发展活动中的经验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化下来。省直工会将运用“组织建设年”活动成果,开展创建省直机关星级职工之家活动创建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凤俊、黄必清;电话:87551770、87808267

   

  附件:省直机关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年活动情况汇总表(详见“下载专区”)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21年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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