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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闽直工会〔2018〕49号

关于开展省直机关“中国梦·劳动美
——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摄影作品征集、
评选和展览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8-09-30 08:40 来源: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省直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 

  根据今年省直机关工会工作安排,于912月期间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摄影作品征集、评选和展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中国梦·劳动美”——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为主题,展示省直机关干部职工改革探索、敬业奉献、创新创造的劳动风采,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提振精气神,在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实现赶超目标中担当作为、建功立业。 

  二、主办单位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福建省摄影家协会、福建省直机关文联。 

  三、作品内容 

  反映省直机关干部职工服务福建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目标、打好“三大攻坚战”劳动场景的摄影作品,要求真人真事、真实场景,比如:(1)加班加点的场景;(2)到重点项目一线调研、督查、协调的场景;(3)到基层一线开展扶贫工作的场景;(4)服务全省重大经贸、文化活动的工作场景;(5)组织重大问题攻关、研讨的场景;(6)在一线指挥、参与抢险救灾的场景;(7)在室外、野外辛勤劳作的场景;(8)在平凡岗位上勤勉工作、默默奉献的场景。 

  四、时间安排 

  1、作品征集。101日—1130日。 

  2、组织评选:121日—123日。 

  3、举办展览:1215-12月31 

  五、作品征集 

  1、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按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和作品汇总、筛选工作,于1128日前以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名义向主办单位推荐作品。 

  2、一个厅局直属机关工会推荐的作品数量不少于5幅(组)。 

  3、推荐作品的规格、方式及有关要求见附件12 

  六、作品评选 

  1、本次活动拟评出入选作品80幅,设特等奖1幅,一等奖2幅,二等奖5幅、三等奖12幅,佳作奖60幅。 

  2、入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证书可作为申请加入省摄协的资格条件积分:特等奖5分、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佳作奖1分。 

  3、评出组织奖,组织奖的条件、标准根据征集活动的实际情况另行细化确定。 

  4、对获奖作品和获得组织奖单位,由主办单位发文通报表彰。 

  七、作品展览 

  12月中下旬,主办单位组织获奖作品展览,展览地点、场次另行确定。 

  附件:1、省直机关“中国梦·劳动美——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摄影作品征集要求 

        2、省直机关“中国梦·劳动美——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摄影作品推荐表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福建省摄影家协会 

  福建省直机关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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