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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工办发明电〔2017〕8号

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12-13 10:56 来源:本网
各设区市总工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会工委,各省级产业(系统)工会,省总工会直属企业工会:

  岁末年初是安全事故频发时期。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18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2017〕9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各级工会要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我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红线意识,增强维护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健康权益的责任感

  岁末年初工作任务繁重,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活跃、物流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识强烈;节日群众出行和大型娱乐活动、集会等增多,加上受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影响,安全生产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增大。全省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清醒认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增强维护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权益的责任感,深入开展职工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生命健康权益。

  二、发挥监督作用,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全省各级工会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结合省总今年以来部署的各项劳动保护工作,立足本职岗位,充分利用劳动保护三级监督检查网络,发挥职工群众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观能动作用,将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覆盖所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工作场所,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每个工作、每名职工中落实,努力消除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确保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各级总工会要对照本级政府制定的安全生产考核细则,结合工会自身职责,精心准备台账资料,认真做好上级安全生产考核迎检准备。

  三、开展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氛围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开展送法律、送安全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的“六进”活动,推动安全生产理念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环节、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在职工群众心中落地生根,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要在职工集中返乡前和回厂务工后,开展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升职工群众安全意识,提高广大劳动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在全社会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值班值守和信访维稳工作

  全省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值班值守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值班值守工作无小事的思想,落实好元旦、春节、两会及重要时段领导带班和人员值班制度,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职业健康事件和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要结合各类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职工,全面、细致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听取和受理职工群众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诉求,维护职工群众队伍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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