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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工会职工温暖工程--2017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7-01-03 11:59 来源:本网

各设区市总工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会工委,省级有关产业(系统)工会,省总工会直属企业工会工委:

现将《全省工会职工温暖工程—2017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

 

 

                          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


福建省工会职工温暖工程——2017年

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帮困解忧、服务维权、温暖职工

二、目的意义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关于精准扶贫的部署要求,深入实施“职工温暖工程”,全面掌握困难职工实际情况,一户一策制定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计划,千方百计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推动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目标任务早日完成,确保2020年同步迈入小康社会,为实现省第十次党代会描绘的“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宏伟蓝图作出积极贡献。

三、时间安排

2016年12月15日开始至2017年2月15日止

四、重点对象

(一)上报全总的建档困难职工。符合全总建档条件,并已经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该项帮扶资金拨付以2016年10月31日17点30分在档困难职工家庭户数为基数)。对2016年初清理档案时被移出的困难职工,做好“回头看”,对其中符合全总或者地方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应重新纳入档案管理。

(二)临时帮扶对象

1.符合地方帮扶条件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家庭;

2.因病、因灾(台风灾害、洪涝灾害等)造成困难的职工家庭以及单亲、残疾等特殊困难职工家庭;

3.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两节”期间坚守岗位的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

4.环卫、铁路、公交、林业、地矿、殡葬等艰苦行业的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等。

(三)困难企业的职工。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产业结构调整等客观原因影响,造成经营困难、发放工资困难的企业职工,特别是钢铁、煤炭、水泥、制革、蓄电池等行业因下岗(待岗)、失业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全面掌握本辖区困难职工数量、分布和致困原因等情况,共商脱贫解困方法路径,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要主动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 积极争取同级财政送温暖配套资金的支持,多渠道筹集帮扶资金,通过集中慰问、入户走访等形式,实现对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全覆盖帮扶,让困难职工过上安乐祥和的节日。要切实发挥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作用,开展对单亲困难女职工、艰苦行业一线女职工送温暖慰问和“送健康”等活动。

(二)开展专项调研检查活动。要结合“两节”送温暖慰问活动,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大检查、大调查、大排查活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劳动关系变化、职工权益维护等情况,认真倾听他们呼声,及时形成调研报告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积极配合各地人社、住建等政府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及时处理欠薪事件。要密切关注当地易发生欠薪企业、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服务业企业以及在建项目单位等,深入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和区域,将走访慰问职工与了解工资发放情况结合起来,及时发现欠薪隐患,做到早报告、早介入、早解决。

(三)开展关爱农民工系列活动。继续开展“情满返乡路”“温馨在八闽”“深情问薪金”等关爱农民工专题活动,为农民工排忧解难。各地要认真总结多年来与铁路、交通运输、民航、公路、交警等部门合作实施平安返乡计划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方法、路径、措施。同时,做好回闽、留闽农民工的关爱和服务工作。要积极推动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均等享有城市公共服务,使其成为“新八闽”人。

    (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实《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在工会工作者和职工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宪法,教育引导职工群众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特别是宣传与工会、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推动形成全民学法尊法信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五)开展文化送温暖活动。整合多种文化资源,依托工人文化宫(俱乐部)、职工文化团队,以小型、分散、多样的形式向职工送文艺演出、送电影、送书籍、送春联、送文体器材,积极推广具有草根性、广泛性、多样性特点的“文艺大篷车”“职工春晚”“情系兄弟姐妹”“文化家园”“欢乐和谐风”“四海一家”等职工文化艺术品牌活动,以及灯谜、游园、卡拉OK、广场舞等职工群众享受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六)完善欠薪报告制度。继续在全省工会推行欠薪周报告(零报告)和通报反馈制度,各级工会自2016年12月12日起至2017年1月31日止,每周五按要求逐级报送当地欠薪情况和处理结果。要求各级职工服务中心和信访窗口等阵地,通过延长工作时间,节假日安排值班,开通电话语音和网上热线等方式,确保24小时职工投诉和解决问题渠道通畅。自2017年起,各地要把元旦、春节期间欠薪周报告制度与信访工作报告制度结合起来,建立全年性、常态化,具有福建特色的工会系统欠薪报告制度。

六、资金安排

省总工会今年拟安排专项帮扶资金4237万元,其中省总工会下拨“两节”送温暖活动资金1000万元,垫支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3237万元(见附件1)。主要用于:一是2017年“两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慰问和关爱农民工系列活动等;二是用于2017年度省总领导深入基层开展慰问和临时性慰问活动;三是用于慰问全总帮扶系统在档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级工会要认真开展“两节”慰问活动,确保领导重视到位,工作方案到位,专项资金到位,检查落实到位。

(二)周密部署,突出重点。要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统筹安排,准确掌握当地困难职工的情况,提高“两节”慰问的针对性、精确性和实效性。

(三)规范操作,提高效能。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规范管理使用好专项慰问资金,严格把握慰问对象的范围。使用中央财政帮扶资金现金发放时必须通过银行转帐方式,辅以慰问信、电话或短信提示。省总下拨的帮扶资金(包括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由各设区市负责汇集、整理、审核和组织分类录入,并上报省总工会。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协调各新闻媒体,发挥工会宣传阵地作用,共同做好富有工会特色的宣传报道,同时结合“互联网+”,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深度、实时报道全省工会“两节”期间送温暖活动和关爱农民工系列活动进展情况。

请各设区市总工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会工委负责收集汇总本辖区开展2017年“两节”送温暖活动情况,并于2017年1月20日前书面报送省总工会法律和保障工作部。

联系人:陈巧玲、叶坚剑,0591-87713819,邮箱:fjghbz@163.com

    

    附件:1.2017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资金分配表

2.全省工会2017年“两节送温暖暨关爱农民工系列

  活动实施方案

3.全省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参与2017年元旦、春节送

  温暖活动工作方案

 

 

 


附件1

 

2017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资金分配表

 

                                           


附件2

 

全省工会2017年“两节”送温暖暨关爱

农民工系列活动实施方案

2016年12月12日)

 

一、情满返乡路

1.鼓励和支持各级工会以及园区、企业等基层组织,积极协调铁路、交通运输、民航等部门和客运企业,通过包车、包机、包船和补贴农民工交通费或依托职工服务中心(服务站),帮助农民工网上购票等形式,为农民工(“新八闽人”) 平安返乡过年提供更多、更实在的帮助。

2.探索联合公路局、交警、石油等部门或单位,通过设置休息站点、服务网点等形式,为农民工骑摩托车跨省返乡过年提供便利条件和优惠服务。

3.帮助和支持农民工重返八闽路,鼓励有条件的工会、园区、企业等为春节后回闽的农民工报销部分路费,同时自办或者联办求职人员(农民工)专场招聘会,为他们提供就业服务和法律咨询帮助等。

    二、“温馨在八闽”

1.组织开展对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过剩产能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农民工);环卫、铁路、公交、林业、地矿、殡葬等艰苦行业一线职工(农民工);春节期间坚守岗位职工(农民工)等群体的专场慰问活动。

2.为留闽的农民工举办共进“年夜饭”、送年货、送健康和慰问演出等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

3.积极协调旅游局等有关部门,为留闽农民工游览当地景点、公园等场所提供免费或者优惠服务。

4.发挥工会文化阵地有时,并深入农民工集中的工业园区、重点项目工地和企业,开展送演出、送电影、送书籍、送春联等活动内容,组织职工参加书画、摄影、文物展、灯谜、游园、卡拉OK、广场舞等文体比赛,充实职工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营造节日期间浓郁的文化氛围。

    三、“深情问薪金”

1.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前后,积极配合人社、住建等单位联合开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工作,推动各地预防和解决企业欠薪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建立并完善我省工会欠薪周报告(零报告)和通报制度,对当地易发生欠薪的企业、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服务行业以及在建项目等工资发放情况的跟踪督查,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处理欠薪案件。

3.在本级送温暖活动资金中编列专款,为因欠薪造成回乡难、过年难、返闽难的农民工提供临时救助。

4.围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各级工会开展以工资支付、劳动保险等职工劳动经济权益为主要内容现场咨询活动,发放相关政策宣传材料。

5.充分发挥工会职工服务中心、“12351”职工维权热线、法律服务志愿队伍等载体作用,采取适当延长服务时间、安排节假日值班、开辟电话咨询和网上热线等,确保职工投诉举报和解决问题的渠道畅通。
附件3

 

全省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参与2017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工作方案

2016年12月12日)

 

2017年起,各级工会“两节”送温暖活动中,要注重发挥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作用,开展对单亲困难女职工、艰苦行业一线女职工送温暖慰问和“送健康”等活动。

一、慰问对象

在省总工会2017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工作方案确定的重点对象中,选取部分建档的女劳模、单亲困难女职工和环卫、铁路、公交、林业、地矿、殡葬等艰苦行业的一线女职工(包括女农民工)等,以入户走访方式进行慰问。

    二、组织形式

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组织委员分组赴各地,启动和推动参与慰问活动。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原则上各安排2-3个县,每个县至少安排入户走访慰问3户,并尽可能关注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每个县(市、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至少慰问3户以上。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慰问所在企业的单亲困难女职工和艰苦岗位女职工。

三、资金来源

    从省总工会下拨“两节”送温暖资金中列支,或在本级工会“两节”送温暖经费中列支。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做好参与慰问活动,是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融入中心,服务大局,深化女职工“关爱行动”的重要内容,更是密切联系和服务女职工群众的具体举措,要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长期坚持下去。

    (二)积极协调。要主动与本级工会有关部门认真沟通,积极协调,并制定出具体慰问方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落细抓实

    (三)加强宣传。要发挥报纸、电视台、网站等各种新闻媒体的作用,提高活动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推动社会各界关心关注关爱困难女职工。

    (四)部署总结。各设区市总工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会工委女职工委员会要在12月20日前将活动方案上报省总工会女职工部,活动情况总结请于2017年2月20日前报省总工会女职工部。

联系人:张嘉、陈紫,0591-87766893,邮箱:T1520@163.com。

 

 

 

 

 

 

 

 

 

 

 

 

 

 

 

 

 

 

 

 

 

 

 

  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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