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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工〔2016〕149号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命名“福建省(示范性)劳模工作室”的决定
日期:2017-04-17 15:11 来源:福建省总工会

各设区市总工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会工委,省级各产业(系统)工会,省总工会直属企业工会工委: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工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广泛开展“劳模领衔、职工参与”的创建劳模工作室活动,实现了“企业树旗帜、劳模带队伍、团队共创新、职工强素质”的共赢局面,为我省加快培育一支规范宏大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更好地发挥劳模引领示范作用,省总工会决定命名林杰劳模工作室等16家劳模工作室为“福建省示范性劳模工作室”(名单详见附件1),命名王建铭劳模工作室等59家劳模工作室为“福建省劳模工作室”(名单详见附件2)。

  希望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围绕省第十次党代会描绘的宏伟蓝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领广大职工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着力打造一支技艺精湛的技术工人队伍,为实现“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奋勇拼搏、再建新功。

  附件:1.福建省示范性劳模工作室名单

        2.福建省劳模工作室名单

  福建省总工会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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