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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工办〔2018〕89号

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命名闽清七叠温泉
度假村等13家单位为“福建省劳模
疗休养基地”的通知
日期:2019-02-19 08:16 来源:本网

各市、县(区)总工会,平潭综合实验区总工会,各省级产业(系统)工会,省总工会直属企业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劳模疗休养工作,有效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劳模休养工作的通知》(厅字〔2017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命名闽清七叠温泉度假村等13家单位为“福建省劳模疗休养基地”(见附件),并予授牌。

  希望受到命名的单位要严格按照《福建省劳动模范疗休养基地管理暂行办法》,本着为福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为工运事业和职工群众服务的目的,认真履行服务承诺,依法诚信经营,公平有序运作,推动我省劳模疗休养活动持续有效开展。

  附件:福建省劳模疗休养基地名单

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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