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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直工会〔2021〕37号

关于做好2021年重阳节高龄劳模
走访慰问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9-29 16:49 来源:省直工会

省直各有关单位直属(机关)工会:

  为进一步关心关爱劳模,根据省总工会劳动部《关于做好2021年重阳节高龄劳模走访慰问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重阳节期间拟继续开展走访慰问高龄劳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纳入“福建省工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登记管理的省直机关80周岁以上全国劳模、90周岁以上省级劳模(含享受待遇者),以劳模身份证号码在2021年10月14日之前的时间为准。你单位具体慰问对象为:

  二、时间安排:2021年重阳节期间(10月14日前后)

  三、慰问金额:(1)每位高龄劳模慰问金2000元;(2)2020年重阳节以后去世的全国劳模家属慰问金2000元。

  四、慰问方式:请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直接派人上门走访慰问。

  五、其他事项

  1.高龄劳模慰问金由省直工会下拨到劳模所在厅局直属(机关)工会,请各单位及时安排走访慰问。慰问时带上慰问金签收单(附件1),由劳模或其家属签收。

  2.为做好常态化劳模服务,请认真填写《2021年省级以上高龄劳模联络表》(附件2),连同上述慰问金签收单,于10月15日前送到省直工会劳动部。

  3.为便于劳模联系工会组织,省直工会转发省总工会统一印制的《福建省高龄劳模服务联系卡》,请各单位走访慰问时留给高龄劳模,以便为劳模提供适时周到的服务。

  4.省直工会下拨的重阳节高龄劳模慰问金为专项资金,请各单位财务按规定及时办理。

  省直工会劳动部联系人:郭璐 联系电话:87808267

  附:1.2021年走访慰问高龄劳模慰问金签收单

     2.2021年省级以上高龄劳模联络表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21年9月27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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