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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关于开展“福建省(示范性)劳模工作室”
和“福建省劳模工作室优秀创新成果”
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3-12 09:53 来源: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省直有关厅局直属(机关)工会:

近日,省总工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福建省(示范性)劳模工作室”和“福建省劳模工作室优秀创新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办20209号见省直机关工会网站www.fjszgh.gov.cn“上级精神”栏目),今年拟继续命名一批“福建省劳模工作室”、“福建省示范性劳模工作室”,同时推荐一批“福建省劳模工作室优秀创新成果”。厅局直属(机关)及时将《通知》转发给有全国、省部级劳模(含先进工作者,下同)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的基层工会,组织他们按照省总工会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请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审核汇报后统一填写《福建省劳模工作室申报表》《福建省示范性劳模工作室申报表》《福建省劳模工作室优秀创新成果申报表》,加盖工会公章后,于3月27日前,送到省直工会劳动部,同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jgghlmb@163.com

省直工会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89号凯捷大厦11层。联系人:郭璐电话:87541778

 

附件:1.《福建省劳模工作室申报表》

2.《福建省示范性劳模工作室申报表》

3.《福建省劳模工作室优秀创新成果申报表》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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