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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闽直工会〔2018〕22号

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宣传
劳动模范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8-05-03 16:08 来源: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省直机关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

  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模本科班学员回信,向他们并向全国所有劳动模范、向全国广大劳动者致以节日的问候。4月28日,2018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劳动和技能竞赛推进大会(以下简称全国推进大会)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总工会主席王东明出席大会并讲话。4月27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2018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福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大会(以下简称全省表彰大会),表彰了一批在新福建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统称劳模)。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回信重要精神和全国推进大会、全省表彰大会精神,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促进省直机关干部职工提振精气神、立足岗位担当作为,现就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劳动模范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提振精气神、机关勇担当”为主题,大力宣传劳模先进事迹,弘扬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唱响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时代旋律。

  二、活动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回信重要精神和两场大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回信重要精神和全国推进大会特别是王东明同志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全省表彰大会特别是于伟国同志讲话精神,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也是干出来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的时代内涵,进一步增强干劲、闯劲、钻劲,争当新时代福建发展的奋斗者。

  2、大力宣传劳模先进事迹。大力宣传今年受表彰的省直机关20位劳模,宣传他们在平凡岗位上作出的不平凡业绩,?激励广大干部职工以劳模为榜样,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锐意进取、勇于创造,凝聚干事创业正能量。没有劳模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开展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先锋号等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活动。

  3、举办劳模事迹报告会。省直工会近期将举办省直机关劳模事迹报告会,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也要结合实际开展劳模等先进事迹宣讲活动,邀请劳模等先进典型作事迹报告。

  4、编发劳模先进事迹材料。省直工会将把今年受表彰的20位先进工作者先进事迹汇编成册,发给基层工会组织学习。各基层工会要用好这些事迹材料,结合身边先进典型,开展学习宣传,激励干部职工学先进、比先进。

  5、开展职工文化活动。要发挥各自优势,开展演讲比赛、读书征文、书画摄影等文化活动,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培育劳动光荣的机关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三、有关事项

  1、切实重视、积极作为。要把劳模学习宣传活动纳入到机关党组织开展的“提振精气神、机关勇担当”专题活动中,主动争取党政支持,认真谋划、精心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好学习宣传活动。

  2、多措并举、营造氛围。既要突出学习宣传劳模这个重点,又要挖掘、宣传一线干部职工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的担当贡献。要通过座谈交流、网站网页、信息简报、墙报专栏、视频展播等多种阵地、方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让学先进热起来、动起来。要以学习宣传劳模为契机,开展庆“五一”系列活动,展示工会新作为、唱响工会好声音。

  3、及时总结、反馈情况。对学习宣传活动、五一系列活动要及时进行总结,有特色的情况和做法,请反馈给省直工会劳动部。省直工会将利用网站等渠道进行宣传,扩大活动影响。

  联系人:蒋家斌 联系电话:87540615

  邮 箱:jjb838@sina.com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18年5月2日

  抄送:省总工会劳动部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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