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经技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闽直工会〔2019〕3号

关于推荐2019年福建省五一劳动奖
和工人(五一)先锋号的通知
日期:2019-02-22 16:36 来源: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省直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

  近日,省总工会下发通知,定于2019年“五一”节前夕,评选表彰一批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授予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五一)先锋号。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推荐名额和对象

  省总工会分配省直机关省五一劳动奖状名额4个、省五一劳动奖章名额9个、省工人(五一)先锋号名额10个。

  福建省五一劳动奖,包括五一劳动奖状和五一劳动奖章。其中,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对象为机关、企业、事业、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等法人单位;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为上述单位的在职员工;福建省工人(五一)先锋号推荐对象为上述单位所属的处(科)室、班组、窗口服务单位等部门。已经获得省五一劳动奖和省工人先锋号荣誉的,原则上不重复授予。

  二、明确推荐条件和要求

  省五一劳动奖和省工人先锋号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并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省五一劳动奖状和省工人先锋号推荐集体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安全生产、企业和谐、诚实守信等方面做到示范表率,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经济、社会效益居本地区或本行业领先水平,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

  2、省五一劳动奖章推荐个人必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3、推荐对象要向在新福建建设中承担重大任务、重点项目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倾斜,向业绩优异、贡献突出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倾斜,向工作条件艰苦、工作压力大的一线岗位和职工倾斜。

  4、省直工会确认的2016—2018年省五一劳动奖三类奖项(奖状、奖章、先锋号)培育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作为推荐对象。

  5、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原则上不作为推荐对象;推荐参评省五一劳动奖状的,该单位负责人(含副职)、工会主席不再作为省五一劳动奖章的推荐人选。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及其负责人不作为推荐对象:(1)未按规定上缴工会经费;(2)无故不参加省直机关医疗互助活动;(3)未组建工会,或未开展建家工作、未落实职代会制度;(4)单位及其负责人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受到处分、追责或通报;(5)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无故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未签订集体合同、拖欠职工工资,以及欠交、不交社会保险金。

  三、明确推荐办法和程序

  1、民主推荐。基层工会在征得本单位党政领导同意后,按以下程序组织推荐:(1)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采取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2)基层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提出推荐名单;(3)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后报主管厅局直属(机关)工会。

  2、把关汇总。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对本级机关工会及直属单位基层工会报送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把关,并汇总上报:(1)对照先进标准和重点倾斜的要求进行把关,对事迹不突出、结构不合理,特别是不具备相应荣誉基础、违反限制条件等对象,认真予以调整;(2)对未按程序进行推荐或推荐材料不完整,退回重办重填;(3)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召开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名单;(4)分别征求厅局直属(机关)党委和分管业务、党建的厅局领导意见后,按排序书面向省直工会推荐。

  3、进行公示。实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审查及所在单位、省直机关、全省三级公示。各基层工会应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明确报送材料和时间

  1、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要尽快将本通知发到各直属单位基层工会,发动基层工会踊跃申报,做好把关汇总工作;主管厅局未成立直属工会的,由厅局机关工会代为履行直属工会职责。

  2、推荐省五一劳动奖的,请填写《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审批表》、《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审批表》及《签署意见表》(表格均为一式四份,表格内简要事迹材料字数掌握在1000字以内),于314日(星期四)之前送到省直工会(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以上表格可在福建总工会网站(网址:www.fj12351.cn)“文献资料”栏目中的“下载专区”下载。

  3、推荐省工人(五一)先锋号的,请直接在福建省总工会网站“职工服务”栏目中的“工人先锋号申报平台”进行网络填报,之后将纸质材料邮寄或交换到省直工会,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89号凯捷大厦11层。

  以上材料电子文档请发送到省直工会劳动部邮箱szjgghlmb@163.com

  4、未尽事宜请直接向省直工会咨询。

  联系人:蒋家斌(电话:87540615)

          叶润琛(电话:87541778)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19221日    

相关链接
友情链接

工会网站链接

新闻媒体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