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来源:本网 时间:2016-05-05 11:31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简称省直工会)在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省直机关工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成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现有干部职工9名,编制外工作人员11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闽委办﹝2000﹞132号)的规定,省直工会的主要职能是:(1)制定省直机关工会工作计划,领导省直机关工会工作;(2)指导省直各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民主管理和劳动竞赛活动;(3)协助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服务工作,了解反映、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和意见要求,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4)审批省直基层工会机构,负责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的职务任免;(5)评选、表彰工会先进集体和个人。

  根据以上职能,省直工会的工作任务涵盖经济技术、组织建设、宣传教育、文体活动、权益维护、民主管理、困难帮扶、经费收缴以及经费审计审查、女职工工作等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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