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转发《福建省总工会关于评选表彰
福建省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
的通知》的通知
福建省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
的通知》的通知
省直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
根据省总工会要求,现将《关于评选表彰福建省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的通知》(闽工〔2018〕142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及时将“通知”传达到所属基层工会,组织他们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积极申报。
2、申报对象为历年获评的省直机关先进职工之家(小家),已是省级模范职工之家(小家)的,不再重复推荐。
3、每个厅局直属(机关)工会限推荐1个,请认真筛选把关,做到择优推荐。
4、请认真填报相关表格,加盖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公章后于11月20日前报到省直工会,电子文档同时发到fjszjggh@163.com邮箱。
5、本通知同步在福建省直机关工会网站(www.fjszgh.gov.cn)“通知通告”栏目上发布,相关表格请自行登录下载。
咨询电话:87541778 联系人:甘丽莺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18年11月12日
来源: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