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组织建设
经征求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意见,并经省直工会研究,现将《省直机关基层工会分类编号总目录》(以下简称《总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总目录》将省直工会所管理的基层工会分为A、B、C、E四类,A类为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B类为各类事业单位,C类为国有企业,E类为其他性质单位。与省直工会建立指导关系的基层工会,不分单位性质,统一分为D类。
2、《总目录》是界定省直工会管理和服务范围的基本依据,未经上级工会批准,各基层工会不得擅自变更、增删。
3、今后如有撤销、合并、更名的,应及时报主管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同意后,报省直工会批准;如有单位性质或主管厅局发生变化的,需要调整主管厅局、单位分类的,应征得主管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同意后,书面向省直工会报备。
4、编制、更新《总目录》事项由省直工会组织部具体负责。《总目录》如果有错漏,请及时书面反馈。联系人:施锦晖,电话:87541778。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
2017年7月13日
全国工会网站链接
工会网站链接
党政网站链接
新闻媒体链接
版权所有©福建省直机关工会闽ICP备16012519号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89号凯捷大厦11层 邮政编码:350003
您是本站第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