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省总民管部企业民主管理建设标准的通知
省直机关各企业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会:
日前,福建省总工会印发了《福建省工会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闽工〔2015〕132号,以下简称《建设标准》),现将《建设标准》转发你们,请按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省直工会将把《建设标准》列入评先评优特别是评选先进和模范职工之家(小家)的重要依据,积极推动《建设标准》落实。
附件:《福建省工会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闽工〔2015〕132号)
福建省直属机关工会
2015年12月8日
来源: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