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开展第十二届(2015—2016年度)福建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闽直工会〔2017〕7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17-02-16 09:03

省直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

  省总工会近日下发了《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开展第十二届(2015—2016年度)福建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闽工〔2017〕18号),分配给省直机关“十佳标兵集体” 1个名额、“十佳标兵个人” 1个名额。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和有关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一、各推荐单位对推荐上报的先进典型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重点推荐评选“窗口”服务行业的单位和职工,并向苦、累、脏、险行业和一线职工倾斜。

  二、各推荐单位推荐上报的候选单位和个人,需按要求如实填写“福建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推荐表”、“福建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推荐表”(见省总工会文件附件)一式9份加盖公章;并提供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一式9份;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szghwtb@163.com,联系人:刘燕,电话:87674418。

  三、请于2017年3月15日前向省直机关工会报送推荐材料,逾期不报的不再参加评选。

  

  福建省直属机关工会

  2017年2月15日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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