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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总工会印发《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
工会工作者和职工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日期:2021-12-23 09:00 来源:省直工会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各省级产业(系统)工会,省总工会直属企业工会,省总工会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工会工作者和职工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总工会

  2021年12月17日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工会工作者和职工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帮助全省工会工作者和广大职工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工会工作者和职工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省委、省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规划(以下简称“八五”普法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工会普法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做到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服务福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工会工作者和职工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法治宣传教育与建会、管会、履职、维权等重点工作有机融合,职责明确、运行有序,制度机制体系、评价体系和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工会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工会工作者和职工群众的法治观念明显增强,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法律素质明显提升。职工对宪法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高,工会工作者和职工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进一步形成配合有力、协调高效的工会“大普法”工作格局,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工会普法具体工作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引导广大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

  ——坚持以职工为本。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树立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高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大旗,依法帮助职工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促进职工法治意识提高和实现体面劳动,夯实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

  ——坚持服务大局。坚持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全国总工会部署安排,有针对性地在工会工作者和广大职工中开展普法,促进依法维护职工权益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职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创新普法实践。践行“谁服务谁普法”,在立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把普法融入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全过程,融入各级工会履职尽责、服务职工的法治实践。积极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工会普法,畅通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普法的途径,扩大工会普法的社会参与度和影响力。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推进智慧普法、精准普法,鼓励并支持各地工会创新普法方式,推动工会普法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二、工会普法重点任务

  (一)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1.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广大工会工作者和职工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省各级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作为各级工会干部培训班重点课程,推动工会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

  2.突出宣传宪法。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的内涵和意义,强化国家认同、制度认同。组织引导全会上下和广大职工自觉学习宪法、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

  3.突出宣传民法典。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工会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职工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4.深入宣传与工会工作、职工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新就业形态发展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需要,深入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法律法规;适应工会工作法治化的需要,深入宣传《工会法》《法律援助法》《福建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与工会维权服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需要,深入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组织学习《国家安全法》等,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适应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法治福建建设需要,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农民工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工会参与社会治理水平。

  (二)开展分层分类普法

  5.加强工会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抓住“关键少数”,完善工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高法治教育内容在领导干部理论学习中的比重,提高各级工会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督促工会领导干部学习掌握开展工会业务必备的法律法规,促使依法履职、知行合一。加大对党内法规的学习和掌握,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内法规,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6.加强基层工会工作者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培训纳入基层工会工作者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课程,将法治教育内容作为工会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保证培训质量,全面提升基层工会工作者依法维权服务能力。鼓励支持基层工会工作者通过岗位培训、学历教育等形式,接受法律知识专业教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加强对基层单位的职工代表、集体协商代表、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法律培训。

  7.加强广大职工法治宣传教育。以农民工特别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重点,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和频次,重点加强劳动合同、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注重法治教育与维权服务紧密结合,引导职工由“被动学法”向“主动学法”转变。结合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宪法进园区、企业”等活动。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坚持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推动普法进基层、送法进企业。

  围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编发普法手册,做好法律法规政策的分析解读,引导依法理性维权。积极开展对外法治宣传,主动对接需求,对走出去企业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资企业职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8.推进法治实践养成。把提升工会工作者法治素养与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有机结合,把职工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园区)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从依法依规签订劳动合同、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开展集体协商等方面入手,引导职工群众在实践中提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养成依法办事、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习惯,引导企业与职工共同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纠正法不责众、滥用权利、讲“蛮”不讲法、遇事找关系等错误思想和行为。

  9.加强法治阵地建设。充分发挥职工服务中心、工人文化宫、职工书屋、职工之家、职工疗休养基地、户外劳动者休息室等职工服务阵地作用,推动法治文化与职工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结合“园区枫桥”机制建设,打造工业园区普法新阵地。加强对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等群体的普法,打造一批服务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法治文化阵地。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内化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实施精准普法,建设“福建工会劳动纠纷多元化解网络平台”,提升工会普法便捷性、针对性;持续发挥“八闽工会人”等各级工会微信公众号作用,办好“闽小工说法”等栏目,推送法律知识,开展竞答活动,拓展普法网络阵地。

  三、加强组织领导

  全省各级工会要结合同级党委政府要求,结合工会工作重点,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和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推动,抓好落实。

  (一)强化组织保障。省总工会成立“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以下简称“普法办”),承担法治宣传教育日常工作;各成员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在建会、管会、履职、维权等环节中落实实时普法,形成职责明确、运行有序、配合有力、协调高效的工会“大普法”工作格局。各级工会要相应成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突出实用实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有效落实。

  (二)强化制度保障。各级工会要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定期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会工作者尤其是工会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机制,把法律知识培训测试和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主动与宣传、司法、人社等部门协同合作,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建立普法工作评估检查机制,适时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工会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

  (三)强化队伍保障。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工会普法队伍建设,注重激发基层活力,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向基层一线倾斜;强化基层干部培训,5年内要对县级以上工会普法工作人员轮训一遍,有条件的地方要将培训范围向企业工会干部拓展。积极推行工会组织签约律所购买法律服务,吸引和组织更多的社会律师参与工会普法工作;畅通和规范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普法的途径,充实壮大工会志愿者队伍。

  (四)强化经费保障。各级工会要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的经费保障,列入年度预算,明确经费用途,保障专款专用。要督促企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确保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法治宣传教育。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工会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总工会于2021年12月25日前将“八五”普法规划和实施方案报送省总工会普法办,并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本年度普法工作总结报送省总工会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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