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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文件

闽工办〔2020〕23号

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
关于关心关爱湖北籍职工的通知

2020-04-03      字号: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各省级产业(系统)工会,省总工会直属企业工会: 

湖北籍职工是我省职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以来,包括湖北籍职工在内的湖北人民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作出了特殊的贡献。随着全国疫情形势的好转,在我省务工的湖北籍职工将陆续回闽返岗,作为“娘家人”的工会组织,关心关爱湖北籍职工,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然。为帮助湖北籍职工能够回得来、留得住、安下心,现就关心关爱湖北籍职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帮助平安返闽 

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配合用人单位做好复工复产前后的各项防疫准备工作,通过采取包机、包车、发放交通补贴等多种形式,为湖北籍职工返闽复工提供“点对点”服务,帮助他们平安返闽。 

二、 给予亲情抚慰 

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协助用人单位落实好应对疫情的各项防控措施,对返闽复工的湖北籍职工进行上门服务,嘘寒问暖,给予亲人般的关怀,了解他们家庭遭受疫情情况、对接他们返闽复工后的合理需求,创造条件为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问题。 

三、 实行就业支持 

各级工会组织要把湖北籍来闽务工人员纳入工会就业帮扶对象,有针对性地为他们提供就业培训、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帮助他们在福建安心就业、舒心就业、放心就业。 

四、 进行心理疏导 

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省总工会心理援助热线平台( 400-0502-088 )作用,对从重疫区来的湖北籍职工给予心理关爱,及时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和心理援助等心理健康服务,帮助他们舒缓疫情带来的生活、求职、工作等各方面心理困顿和压力。 

五、 加强生活关爱 

各级工会组织要从吃、住、行和子女教育等多方面给予湖北籍职工更多关爱,有条件的可向他们赠送一次性口罩、体温计、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资,协助他们解决家庭生活、子女教育、社会融入等方面的困难和诉求,帮助他们尽快恢复正常居家生活。 

六、 做好困难帮扶 

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工会送温暖工作机制的作用,及时将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湖北籍职工纳入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体系,做到应帮尽帮,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送到他们的心坎上。 

七、 提供维权服务 

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疫情期间湖北籍职工的权益保障,在集体协商等工作中充分关注他们的利益诉求,对合法权益受侵害的职工积极开展法律援助。 

各地、各产业工会在疫情防控期间,应及时收集汇总关心关爱湖北籍职工有关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和经验做法,并反馈省总工会权益部。联系人:陈靖,0591 -87710783。 

 

 

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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