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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直工会〔2018〕43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8-14 15:57 来源:本网

省直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

  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省总工会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全省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闽工发明电〔2018〕5号),对防暑降温工作提出了要求。省直机关各级工会组织要把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关怀激励干部职工的实际行动,认真抓实抓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细“夏送清凉”。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基层工会要进一步重视防暑降温工作,关心关注不同类型干部职工的工作环境、气温条件,深入了解经常在室外工作、野外作业的干部职工,开展有针对性的“夏送清凉”活动,送去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的关怀。省直工会“夏送清凉”专项经费近日已陆续下拨,有关基层工会要用好专项经费,及时把防暑降温用品发到干部职工手中。

  (二)推动责任落实。各基层工会要有重点深入工作一线,开展专项调研督查,推动用人单位改善劳动条件,合理安排高温作业时间,加强职工劳动保护,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切实履行防暑降温主体责任,促进防暑降温、关心职工成为制度、落到实处。

  (三)开展宣传教育。各基层工会要采取有效形式,宣传防暑降温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基础知识,高危、高温条件下作业的干部职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营造防暑降温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单位开展防暑降温工作情况请及时反馈省直工会劳动部。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18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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