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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直工会〔2015〕31号

关于做好2015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5-07-14 17:02 来源:本网

省直各厅局直属工会(机关工会)、各基层工会:

  根据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闽工办〔2015〕42号)要求和今年省直机关工会工作安排,定于7—9月间在省直机关开展以“金秋助学送温暖、真情帮扶献爱心”为主题的系列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普遍资助困难职工家庭的就学子女。具体包括:(1)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上浮50%以内的职工就学子女;(2)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严重残疾等特殊困难的职工就学子女;(3)家庭遭受意外灾害等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就学子女。

  (二)重点资助2015年高考录取大专以上院校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不包括全公费类院校或专业)。

  二、资助办法

  (一)多措并举。采取现金资助、帮助协调安排暑期勤工俭学、组织协调结对帮扶、争取政府助学金等多种方式提供帮助,确保全面覆盖、应帮尽帮,不让一个职工子女因为家庭困难而失学。

  (二)分级资助。2015年高考录取本科以上院校、家庭特别困难的职工子女可以由基层工会向省直工会申报现金资助。其他困难职工家庭就学子女由基层工会采取相应方式给予资助。

  (三)资助标准。省直工会现金资助每人不少于3000元,基层工会现金资助每人不少于2000元,勤工俭学、结对帮扶等所实现的资助金额每人一般不少于2000元。

  三、工作要求

  1、要把开展“金秋助学”系列活动作为为困难职工解难题、办实事的重要任务,认真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健全完善困难职工家庭及其就学子女的档案资料,确保不遗漏一户一人。同时,要积极筹措助学资金,妥善安排工会经费,积极争取行政等方面支持,确实需要可发动职工捐款献爱心。

  2、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做好资助工作,凡列入资助对象的,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申请省直工会补助的,请在公示后如实、完整填写《2015年省直工会资助特困大学生申报表》(见附件,可从“福建机关党建网fjdj.fjsen.com”上下载),并于7月24日前同时将纸质和EXCEI文档报省直工会。EXCEL文档发到省直工会邮箱fjszjggh@163.com。

  3、要把开展金秋助学与关心职工子女健康成长结合起来。在暑假期间,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参观、社会实践、开展志愿者服务等形式,教育引导对所资助的职工子女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健康、自强、奋发的精神品格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4、要认真总结往年“金秋助学”活动的经验,积极探索勤工俭学、结对帮扶等途径,形成具体制度。有条件的基层工会可探索建立困难职工家庭帮扶专项基金,并将助学作为其中的重点项目,努力构建济困助学长效机制。

  各基层工会开展金秋助学主要情况(不超过500字)请于8月31日前报省直工会权益保障部。

  联系人:江小明,联系电话:87550386,传真:87604681

  附件:《2015年省直工会资助特困大学生申报表》

  福建省直属机关工会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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