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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直工会〔2016〕15号

关于做好2016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5-26 20:59 来源:省直机关工会

省直各集团公司直属(机关)工会:

  根据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16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闽工〔2016〕33号)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省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职工防暑降温工作

  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季节性很强的劳动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劳动者身体健康和企业生产安全。各企业工会要从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夏季高温作业对职工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件大事来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职工防暑降温工作做好、做实、做细,防止发生职工中暑和其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充分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二、积极督促与推动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

  防暑降温工作的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各企业工会在开展职工防暑降温工作中,重点要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调整夏季高温天气作业时间

  督促企业按以下要求与规定调整与安排好夏季高温天气作业时间:

  1、当日最高气温为40℃以上的强高温天气时,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当日最高气温在37℃以上、40℃以下的中度高温天气时,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暂停12时至15时高温时段露天作业;

  3、当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37℃以下的一般高温天气时,露天作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督促企业加大防暑降温经费投入,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增设通风降温设施,加强防暑降温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设立高温作业职工工间休息室等,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三)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各项措施

  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重点做好以下3点:

  1、高温季节来临前要做好高温作业职工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2、对不适合高温作业的职工,应及时调整工作岗位,不得安排患高温禁忌症劳动者、孕期或哺乳期女职工以及未成年工从事高温作业;

  3、加强职工食堂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肠胃道传染病的发生,生产作业现场要有合格、足量的清凉饮料供应,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工因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

  三、推动用人单位落实高温津贴政策

  要督促企业落实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13]239号)文件精神,对于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必须向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按月或按天支付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或每人每天9.2元,发放时间是5月至9月。

  四、认真抓好防暑降温知识普及宣传工作

  各企业工会要充分发挥各种传媒和工会宣传教育阵地的作用,结合“安康杯”竞赛和“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工具,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暑降温的基本知识,让企业经营者和广大职工了解高温的危害和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营造人人都来关心职工、关注防暑降温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教育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增强高温作业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提高职工高温作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防止各类工伤事故发生。

  五、广泛开展“夏送清凉”活动

  各企业工会要根据本地的天气变化情况,集中一段时间、安排一定经费,由领导带队,深入到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开展“夏送清凉”职工防暑降温慰问活动,为高温一线职工送法律、送政策、送清凉、送关爱、送健康,推动党组织和行政进一步关心重视高温作业职工的生产生活。省直工会将重点走访慰问部分一线岗位职工。

  六、依法开展工会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监督检查

  各企业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作用,结合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特点,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企业劳动安全卫生和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防暑降温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督促单位行政方积极整改。要结合“安康杯”竞赛活动,积极发动职工立足岗位,开展劳动保护行动,查找治理身边隐患,使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个易发生事故的环节。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努力推动解决生产作业和生活环境中存在的高温危害等突出问题。

  七、及时报送防暑降温工作总结和统计表

  各企业工会在防暑降温督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应当及时向同级安监部门和上级工会报告,推动问题的解决。各集团公司(总公司)直属(机关)工会请于9月20日前将本单位(含下属企业)2016年开展职工防暑降温工作总结和《2016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统计表》(含电子文档)报送省直工会权益部(组织部)。

  各集团公司(总公司)直属(机关)工会请及时将本通知转发给所属企业的基层工会,并督促他们抓好落实。

  省直工会权益部联系人:林向东办公室电话 13705997675

  附件:2016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统计表

  (此件公开发布)

  福建省直属机关工会

  2016年5月26日

  附件

  2016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统计表

  集团(总公司、公司)直属(机关或本部)工会名称:

                                                      

      (请同时加盖工会印章)

  填表人:               填表时间:

  联系电话:

 

  1、工会与单位行政联合开展安全生产、防暑降温专项检查 次,查实问题 个,督促整改 个,涉及职工   人,其中农民工  人。

  2、本集团公司(总公司)直属(机关)工会及下属单位工会共筹集慰问资金及实物  万元,共慰问企业和工地 家;慰问职工   人次,其中农民工    人次。

  3、本集团公司(总公司)直属(机关)工会及下属单位工会共开展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活动   次;发放防暑降温用品    万元;为职工提供健康体检   人次,其中农民工    人次;高温津贴发放   万元。

  4、本集团公司(总公司)直属(机关)工会及下属单位工会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   人次,职业病防治资料发放     份。

  说明:

  1、本表空表可从“福建省直属机关工会网”(www.fjszgh.gov.cn)下载专区上下载;

  2、总结材料和本表可通过“福建省直属机关工会网”( www.fjszgh.gov.cn)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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