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
关于推荐评选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
的通知》的通知
闽直工会〔2018〕7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18-01-30 10:19
  

省直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

  省总工会将于2018年“三八”节期间表彰一批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现将《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于2018年2月9日(星期五)前将事迹材料报省直工会女工委,电子表格请到省直工会网站(fjszgh.gov.cn)下载专区下载,请将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到szghwtb@163.com邮箱,联系人:刘燕,联系电话:87674418、13609561212。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18年1月29日

  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

  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总工会,有关省级产业(系统)工会,省总工会直属企业工会:

  2018年“三八”节期间,省总工会将表彰一批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名称及名额

  (一)福建省五一巾帼标兵100名。

  (二)福建省五一巾帼标兵岗100个。

  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福建省五一巾帼标兵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政治坚定,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直接从事生产、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科研等一线工作,在推进我省重大工程或重大科技专项、自主创新等某一方面作出贡献的先进个人。

  (二)福建省五一巾帼标兵岗

      以车间、科室、班组为评选单位,其中女职工比例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在企业生产一线或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我省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科技专项推进等方面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

  三、推荐评选程序

  (一)福建省五一巾帼标兵、标兵岗候选对象由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推荐,申报单位逐级审核,并在所在单位公示,签署意见后,报所在设区市级工会含省级产业(系统)工会

  (二)设区市级工会含省级产业(系统)工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对候选集体和个人进行审核,报省总工会女职工部。

  (三)省总工会女职工部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召开评审会议,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初审的福建省五一巾帼标兵(标兵岗)候选单位和个人报省总工会审定,评选结果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将评选表彰先进的过程,作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过程,作为树立新时代楷模、弘扬劳模精神的过程,作为宣传展示女职工在新福建建设中建功立业的过程。要多形式多途径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努力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女职工向先进典型学习,发扬“四自”精神、立足岗位、拼搏进取,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而努力奋斗。

  (二)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推荐、评选、审批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自下而上逐级审核。

  (三)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女职工。设区市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和女职工工作干部不参加评选,县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和女职工工作干部参评比例不超过5%,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四)福建省五一巾帼标兵(标兵岗)推荐表一式3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逐级加盖公章,不得复印,同时提供800字事迹材料1份。

  (五)推荐表、事迹材料与汇总名单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务必于2018年2月11日前上报省总工会女职工部,逾期视为放弃。有关表格可在“美丽女职工”QQ群下载(群号:285981239)

  联系人:林欣欣、陈紫,联系电话:0591-87721997,电子邮箱:t1520@163.com。

  附件:1.福建省五一巾帼标兵、标兵岗推荐名额分配表

            2.福建省五一巾帼标兵登记表

     3.福建省五一巾帼标兵岗登记表

     4.福建省五一巾帼标兵推荐名单汇总表

            5.福建省五一巾帼标兵岗推荐名单汇总表

                         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8年1月29日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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