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报送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督查情况的通知
闽直工会字〔2017〕21号
省直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
请各直属(机关)工会根据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专项督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的工作方案》(闽工﹝2016﹞106号)的要求,将本季度《工会经费违规使用情况汇总表》于2017年6月20日前报送省直工会财务部,今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该表报送到省直工会,不再另行通知。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
2017年6月8日
来源: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