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直有关厅局直属(机关)工会:
根据《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第二期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闽工办〔2025〕57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省直机关所属全国劳模健康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省直工会所属管辖范围内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及享受待遇者(以下简称“全国劳模”);全国劳模所在单位已组织了年度健康体检的除外(含在职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年度体检)。
二、费用标准
体检费为每人1200元。
三、工作流程
(一)报名方式。由劳模所在基层工会向厅局直属(机关)工会报名,厅局直属(机关)工会汇总后报省直工会。
(二)体检流程。由省直工会汇总名单后,统一在定点体检医院办理劳模健康体检手续,由劳模所在基层工会或劳模本人到省直工会领取体检单,劳模自行安排时间到定点医院参加体检。
四、有关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组织参加全国劳模健康体检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工会关心关爱劳模、服务劳模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及时了解掌握劳模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状况,有效缓解劳模的生活困难,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劳模心坎上,让广大劳模真正感受到“劳模之家”的温暖。
(二)上报材料。请认真组织填写《2025年全国劳模健康体检活动报名表》,由厅局直属(机关)工会汇总后,于10月17日(星期五)前,电子版发送至省直工会邮箱:hd1189szghkjgw@fjjgdj.gov.cn;纸质版盖章后交换至省直工会劳动部。本通知相关内容可在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网站(http://www.fjszgh.gov.cn/)“通知公告”栏查询,附件可同步下载。
省直工会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89号凯捷大厦11层省直工会(劳动部);文件交换地址:省直工会劳动部(交换号23号);联系人:黄妙云;联系电话:0591-87541778,0591-87604681(传真)。
附件:2025年全国劳模健康体检活动报名表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