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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闽直工会〔2024〕28号

关于申报2024年“职工书屋”建设专项经费补助的通知
日期:2024-08-15 17:11 来源: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省直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

  为推动省直机关各级工会进一步建好职工书屋,发挥职工书屋在加强职工思想政治教育、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对下补助工会经费的实施办法》(闽直工会〔2018〕13号)文件规定和2024年省直工会工作要点安排,现就申报2024年“职工书屋”专项经费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厅局直属单位基层工会独立建设、独立管理的职工书屋。

  二、补助条件

  (一)具备实体书屋。按照建设有场地、管理制度、使用有计划、阅读有组织、学习有成果、藏书有更新、日常有管理、定期有活动、活动有特色、长期有作用的标准进行建设。

  (二)具有特色品牌。以职工书屋为平台,常态化开展各类读书学习活动,拓宽阅读和交流渠道,打造富有单位特色的读书品牌。

  (三)经验交流及时。充分利用本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职工书屋建设动态,或积极向省直工会报送职工书屋建设成效的宣传信息。

  三、补助数量和金额

  每个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含厅局直属单位基层工会)申请补助的职工书屋一般不超过2个;每个职工书屋补助金额一般不低于1万元、不超过2万元。

  四、申请程序和时间

  (一)基层工会填写《省直机关职工书屋建设经费补助申请表》(见附件),报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审核、把关。

  (二)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审核、汇总并签署意见,于9月10日(星期二)前将《省直机关职工书屋建设经费补助申请表》(见附件)加盖公章,连同电子文档报送省直工会宣教部。

  (三)省直工会对申报的补助进行审核,确定补助金额,并将补助金直接拨到基层工会账户。

  五、有关事项

  (一)请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要做好宣传发动、组织申报、审核把关和汇总上报工作;经费下拨后,要加强审计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二)本通知同时在福建省直机关工会网站(www.fjszgh.gov.cn)“通知公告”栏目内发布,请各级工会自行上网查阅、下载。

  (三)未尽事宜,请向省直工会宣教部咨询,联系人:黄琳瑾,联系电话:0591-87808267。电子邮箱:HDl189SZGHKJGW@FJJGDJ.GOV.CN。公文交换号23,署名省直机关工会工委黄琳瑾同志收。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89号凯捷大厦11层。

 

  附件:省直机关职工书屋建设经费补助申请表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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