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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关于开展第十五期
省直机关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4-01-04 11:21 来源: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省直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各基层工会:

  经研究并报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同意,现将《第十五期省直机关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1.第十五期省直机关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报名工作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结束。请各基层工会抓紧组织报名。

  2.第十五期医疗互动活动参加对象以及补助项目、条件等与第十四期相同,各基层工会干部要认真学习、仔细阅研《实施办法》,熟悉报名、申请补助等具体要求,精细做好报名、申请补助工作,确保不漏报、不漏补。

  3.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要加强政策宣传,指导督促所属基层工会做好报名工作,确保全员覆盖。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医疗互助的,基层工会要作出书面说明,经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同意后报省直工会。对无故不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基层工会,将影响评先推优及经费补助。

  4.本《实施办法》(含相关表格)同步在“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网站(www.fjszgh.gov.cn)上发布。并在“屏山e家”微信公众号(省直工会官微)上发布。各级工会要及时转发、广泛宣传,做到所有职工人人知晓。

  5.未尽事宜,请及时向医疗互助活动中心咨询。联系人:曾杨君(电话:87725227,手机:13960805122),李新春(电话:87726511,手机:13003827077)。

  6.对医疗互助工作如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省直工会权益部反馈,联系人:廖孝辉(电话:87550386,手机:13805097991)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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