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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关于寻找2023年“最美职工家庭”的通知
日期:2023-06-09 19:46 来源: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省直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

  根据《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寻找2023年“最美职工家庭”的通知》(闽工办〔2023〕44号)要求,今年继续开展寻找“最美职工家庭”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围绕“六个好”标准,重点推荐八个方面家庭典型。

  “六个好”: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好;夫妻和睦,孝老爱亲好;学习进取,科学教子好;邻里融洽,友爱互助好;文明卫生,清洁家园好;爱岗敬业,工作业绩好。

  “八个方面家庭典型”:重点选树爱党爱国、厚植家国情怀的家庭典型,团结引领广大家庭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绿色低碳家庭典型,引导广大家庭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科学教子家庭典型,引导家长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子女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节约粮食、勤俭持家的家庭典型,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孝老爱亲、家庭和睦家庭典型,引导家庭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自觉践行移风易俗的家庭典型,引导家庭摒弃陈规陋习、倡扬文明新风;带头廉洁治家、涵育清廉家风的家庭典型,引导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纯正家风涵养清朗党风政风社风;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家庭典型,引导广大家庭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推荐: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现象,曾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有家庭暴力行为,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等。

  二、推荐名额

  省总工会分配给省直机关的推荐名额共7家。

  三、寻找程序

  (一)组织发动。请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层层发动广大职工及其家庭踊跃自荐。

  (二)推荐上报。各基层工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寻找出本单位中最优秀、最具典型的职工家庭,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在夫妻双方所属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省直工会。

  (三)研究提名。省直工会根据上报情况,研究确定“最美职工家庭”候选家庭上报省总工会。

  (四)评审产生。省总工会邀请专家进行评审,在“八闽工会人”微信平台开展大众投票,结合专家评审和大众投票,按照一定差额比例产生“最美职工家庭”。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推荐单位要把开展寻找“最美职工家庭”作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际行动,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推荐程序,确保家庭事迹突出、材料真实、群众认可。

  (二)注重活动实效。各推荐单位要把寻找活动与常态化、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育好家风——女职工在行动”、“清风入企巾帼先行”、“玫瑰书香”女职工主题阅读等活动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女职工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职工家庭落地生根。

  (三)扩大社会宣传。各推荐单位要充分通过各类主流媒体和新媒体进行家庭风采展示,广泛宣传、生动讲好职工家庭感人故事,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激发正能量、弘扬真善美,推动形成人人学习、户户争当最美家庭的浓厚氛围。

  五、材料报送

  (一)“最美职工家庭”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叁份,候选家庭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

  (二)每户候选家庭不同场景的家庭生活照片2张,每张照片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jpg格式,文件不小于2M、2000像素)。

  (三)寻找推荐情况、公示情况及政审情况说明(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材料电子版统一按推荐单位和家庭夫妻双方姓名命名文件夹(例如:福州——张三、李四家庭),打包压缩后同纸质材料一并于6月26日前报送至省直工会女工委。

  联系人:甘丽莺,电话:0591—87541778

  邮箱:hd1189szghkjgw@fjjgdj.gov.cn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89号凯捷大厦十一层1103室。

  

  附件:

  1.“最美职工家庭”登记表

  2.“最美职工家庭”候选家庭汇总表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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