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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关于实施助推文旅经济发展省直机关工会行动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2-07-04 09:17 来源:省直工会

省直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文旅经济的部署要求,发挥省直机关工会组织的优势和作用,带动文旅消费,加快促进旅游业全面复苏,服务文旅经济发展。现就实施有关行动计划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当前,文旅经济已经成为贯彻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推动“两稳一保一防”部署落实的重要着力点,省委就发动各方面力量推动文旅消费、促进文旅经济发展做出重要部署。省直机关各基层工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助推文旅经济发展是工会组织服务大局、服务发展和服务职工有机统一的有效抓手,主动融入、积极作为,在助推文旅经济发展中彰显机关工会组织的责任担当。

  二、实施三个“带动”计划

  (一)实施职工疗休养带动计划。认真落实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疗休养工作助推旅游消费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省总工会、财政厅、人社厅和文旅厅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用好用足现有政策措施,全方位推进疗休养活动,推动工会文旅消费形成规模效应,助推文旅消费规范化运作、可持续发展。省直机关工会工委今年将安排120万元资金,组织8批次的示范性职工疗休养活动;同时,安排600万元资金(含省总工会补助200万元),全额补助省直厅局直属(机关)工会的2000名职工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省直机关各基层工会要把疗休养列入为职工办实事项目,在做好省直机关工会工委举办或补助批次疗休养工作对接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办好本级疗休养活动,全方位推动职工疗休养工作落实,形成示范带动作用,繁荣文旅消费市场。

  (二)实施职工春秋游带动计划。积极适用后疫情时代职工文旅需求“短、平、快”特点,鼓励机关基层工会广泛开展就地红色游、古厝游、民俗游、生态游、休闲游等各种形式的春秋游活动,鼓励职工在春秋游活动中扩大自费消费,强化辐射带动,助力“家门口”文旅消费、“微旅游”成为新热点。在严格执行《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及其《有关问题的解答》文件规定的基础上,可委托旅行社组织实施春秋游活动,积极扶持文旅企业生存发展。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将持续在福建省直机关工会网站和“屏山e家”微信公众号推出“春秋游推荐路线”和福州周边游经典线路,为基层工会开展春秋游提供政策指导和线路推荐。

  (三)实施职工自费游带动计划。鼓励省直机关职工利用休息休假时间以“自助游、自驾游、家庭游、微团游”等形式自费出游,引导和带动全社会文旅消费。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将持续推动有关职工疗休养基地加强资源整合、打造文旅服务新模式,推出针对机关职工的旅游优惠系列套餐、周边“一日游”“二日游”出行“大礼包”,带动文旅消费复苏,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相关优惠项目和线路,将陆续通过福建省直机关工会网站和“屏山e家”微信公众号发布(第一期优惠推荐见附件)。届时,省直机关广大干部职工只需凭本人工会会员证或单位工会出具的介绍信(模板本可登录福建省直机关工会网站www.fjszgh.gov.cn下载专区下载),即可享受特定项目优惠。请省直机关各级工会和广大职工及时关注,帮助做好宣传,鼓励机关职工前往消费,积极带动身边群众和全社会共同参与,为稳住经济大盘作贡献。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省直机关各基层工会要坚持在党组(党委)和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三个“带动”计划,将其作为贯穿下半年的重大任务,细化计划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精心组织实施。

  (二)确保取得实效。要进一步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把实施行动计划与落实《2022年省直机关工会工作要点》结合起来,与履行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的基本职责结合起来,坚持以职工为中心,切实改进作风,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攻坚克难,确保三个“带动”计划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严格经费支出。省直机关各基层工会在组织开展职工疗休养和春秋游活动时,要严格遵守工会经费开支管理规定和职工疗休养活动有关文件规定,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支出。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及时发现和总结基层的成功做法和新鲜经验,借助各类媒体手段进行推广推介,着力扩大行动计划影响,营造浓厚氛围,强化社会带动作用。

  附件:职工自费游优惠套餐推荐(第一期)。

 

 

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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